深长城:拟撤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本报记者 李阳丹
深长城(000042行情,爱股,主力动向)(000042)今日公告,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根据国资委要求,公司2008年不具备期权授予条件,因此,公司拟撤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
公告表示,公司此前公告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按照法定程序,将该方案报送深圳市国资委审核及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公司于2008年10月15日收到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市国资委反馈长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进情况的函》及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的复函》,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考核指标水平。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业绩目标的设置要求,上市公司在期权授予时,其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同行业(参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平均水平。
对照该要求,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因此,在2008年已经不具备授予条件。
此外,该方案公告披露后,证券市场情况也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称,在此情况下原方案已不具备可操作性,若继续执行原方案将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同时无法实现激励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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